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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包装容器浅析化工装置大连化工原料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6-02-02 00:00 来源:http://www.dlnthg.com 点击:

化工包装容器


化工包装容器大连化工原料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原料质量标准、采购、检验、验收、储存、发放及使用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原料管理。

2 管理职责

市场营运部采购负责化工原料的采购。

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负责化工原料质量技术指标的审定。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化工原料的质量检验。

化工原料存储部门负责化工原料的储存、发放。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化工原料质量管理

化工原料技术指标的确定和修改、变更由使用单位根据工艺技术要求提出,质量管理部门及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确认,装置分管副总审定,总经理批准。

化工原料标准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修订,装置分管副总审定,总经理批准。

3.2 化工原料采购

3.2.1 市场营运部按照化工原料质量标准编制采购计划文件,由市场营运部组织订货,每批进厂化工原料均应附有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由市场营运部及时报质量管理部门。如无法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管理部门应通过市场营运部索取原料样品,由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再决定进货。

3.2.2 不合格原料让步接收按让步接收程序执行。

3.3 大连化工原料数量验收

3.3.1 化工原料进厂,由原料存储部门对其数量进行清点或过磅。

3.3.2 由原料存储部门出具原料入库单,做入库记录,入库数量以实收数量为准。

3.3.3 对于大宗原料市场营运部应将到货的车(船)号、重量、产地等提前预报给质量管理部门。

3.3.4 由总调度室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分析取样,需要填写ERP报检单的项目及时填写。

3.4 大连化工原料质量检验

3.4.1质量管理部门按原料标准规定及时进行检验,依据化工原料质量标准做出检验结论,在规定时间内报出检验结果。

3.4.2 大连化工原料检验结果合格,由质量管理部门填写检验报告单一式2份(需要走ERP流程的填写ERP单据),质量管理部门留1份,另1份交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化工原料检验结果不合格,按不合格流程进行评审。

3.5 大连化工原料质量验收

3.5.1 原料存储部门应根据原料检验报告的结果或让步接收的评审结果确定是否接收原料。

3.5.2 大连化工原料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市场营运部应通知原料存储部门单独存放,不准使用,并由市场营运部进行权益交涉。

3.6 化工原料储存、发放

3.6.1 原料存储部门应按化工原料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原料库保管员应定期核对账面库存和实物库存,并按化工原料质量标准中储存期限规定,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对超过储存期限的原料进行复验。复验同进厂化工原料检验一样。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时,应停止发料。

3.6.2 原料存储部门应按进厂原料先后顺序发料,先进先出,不得后进先用。原料存储部门负责向使用单位提供本批发放原料的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

3.6.3 对复验后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化工原料,必须按不合格品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后,原料存储部门根据评审结论决定是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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